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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地点:四川省教育学术交流中心南楼
课程内容: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文凭在我国具有很高的信誉度,是国家认可的学历,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最先认可的中国文凭之一。自考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自考专业分为社会型专业和应用型专业两种形式,社会型专业的所有课程,考生参加国家和全省统考;应用型专业是高等学校负责组织教学和辅导的一种助学形式,学习形式分为脱产(校内全日制)和业余(校外周末助学班),办学层次有专科和独立本科段(专升本),考试课程分为统考课程和校考课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本科:凡有国家认可专科文凭者,均可报名。(若在本科毕业前有把握获专科毕业证的亦可报名)二、开设专业、学制及课程(学制2年)
统考课程:
0000毕业考核(论文)
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
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0037美学
0537中国现代文学史
0538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0539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0540外国文学史
0541语言学概论
校考科课程:
0015英语(二)
0814中国历代文论选读
0815西方文论选读
0816文艺心理学
0818文献学
0819训诂学
0530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0532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
0536古代汉语
注:①两年制,最快可望一年毕业。
②专、本科可以同时报读,可望一年半至两年获得专、本科毕业证。
③大学建档,电子注册,网上可查,国家承认学历,世界认可文凭。
三、教学与管理
1、考试时间
根据省考委的安排,应用型自学考试统考课程一年有三次考试,分别在每年的1、4、10四个月份。校考课程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分别在每年的1、4、10四个月份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我校举办的应用型专业助学班,由学院指派得力师资实施教学,参照普通高校教学规律行课,执行相应的专业课程计划管理,统一授课辅导,统一管理,统一时间安排。
2、毕业证书效力
我校招收的应用型专业学生按照专业考试计划要求,全部课程合格者,即可获得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署章、四川师范大学副署校章的毕业证书。按照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可以报考研究生及其他国家组织的资格考试。